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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调查报告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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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1

俗话说的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希望,是花朵…”。所以,城里的大人们千方百计地为“希望们”能茁壮成长创造最佳的条件:小学生负担太重,该给他们的书包“减减肥”;中学生的知识面不宽,要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很多孩子娇生惯养,生活能力差,要让他们多接受“磨难教育”。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十四篇

我国有80%的居民生在农村,那里的孩子也是父母的命根子,那么,那里的小学生也有很多压沉书包的参考书吗?他们的全面素质如何?样样农活都能干,他们还需要“磨难教育”吗?

走向田野,看看那些“花朵们”在干什么,听听那里的同龄人说些什么,再拿我们自己与他们作个比较,或许能引起我们大家的一些思考……

我的家乡江苏省灌云县东王集乡离县城不过二十里,那里没有城市高楼林立的压抑,也没有马路上的喧嚣,这或许是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

带着看看农村孩子受教育情况,问问他们今后的打算及他们与城市差距何在等问题,我选择了本村十个组中的两个组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10—20岁的年轻一代,主要以谈话或间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小学(10—13岁) 初中(14—16岁) 高中、职专及其他(17—21岁)

47(人) 34(人) 34(人)

对于小学生,我并没有很深入地去问,只是从表面上进行了了解,比如:“上学累吗?”“想不想上学”“作业多不多”,当问到将来想不想上大学等,结果有90%以上的孩子很想留学校里,他们根本没有城市里孩子的那么多课外习题,更不用去什么补习班,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童年,而每个孩子都能流露出对“成为大学生”的向往,家长们也有80%左右希望孩子们能接受高等教育,问其原因,无非是“将来出息会大一点”;“将来不再去忙土地”。这些孩子年龄尚小。家长也尚未在真正意义上考虑孩子的将来,没有一个家长有超前教育的想法。也许是条件、思想上的多种因素,被问及有没有想过让孩子早点学外语,或者学一样“乐器”时,他们的回答是:“到哪里学呀?他(孩子)也没想学。”

对于初中生,也只问问他们“学校老师上课好不好”、“有没有搞素质教育”。了解他们现有知识的广度。课余都干什么及毕业后的打算。50%的学生觉得,虽然老师上课讲时能听懂,但有时看书却看不懂;另一半同学甚至听课都有些吃力。对于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调查令人失望,只有十多个同学从电视上听说过有这回事。34名学生中只有三四个对四大名著有所了解,他们家中没有购买很多好书的经济实力,便互相交换着看或去老师家借书看。大部分同学读过的课外书只有小说。对于为什么不看名著的回答,有20%的同学反映“看不到”,而80%的学生竟说没意思、不喜欢。95%以上的同学平时不关心国家大事,对于世界局势则更无从说起。那他们平时都在干什么?在被调查者当中,有90%以上的学生回家要做家务,其中有一半的.同学却并不是这样,听其他人讲,许多人都是地地道道的网虫,据调查,有些家长是“赌王”,天天都坐在牌桌上,久而久之,孩子们也学会了,真是“无师自通”。其中竟有一位18岁的女孩,这是一个本该不倦汲取知识的年龄,可孩子们却走向与自己不相称的赌桌,真是让人痛心疾首。

初中生34人 上高校继续就读 14人

上大学4人 上高中10人

毕业后打工 14人

已成家 5人

因身体状况欠佳辍学 1人

说起将来的打算,每个人开头都是“也想上高中”,但是家长们考虑的更多:“孩子不是读书的料”、“供不起”、“还是早点儿有份安定的工作吧”、“中专也可以转城市户口”……。当然,孩子们也很体谅父母:“家里田多”、“上高中,大学要很多钱”……。结果表明,经济因素是农村孩子无法接受高等教育的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令人欣慰的是,仍有一部分学生坚定地要圆“大学梦”。这不是小孩子的幻想,而是真真切切的理想,他们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其中有的学生家里并不富裕,一进屋我就担心,他们能负担得起今后的学费吗?但是当我听到家长的话时我才知道原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社会上竞争厉害,多学点文化总会有好处的,我们没有盖楼房,留着钱给他(她)读书呢!他们始终坚信,有了文化才会有出路。能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儿女们学成归来是他们一生最大的幸福。

17—21岁被调查者是我们的同龄人,34人中有6人上高中,33%的人读大学,1人读中专,还有的就是已经“毕业”了,在所有上高校者中,每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就业压力大,社会竞争太激烈。

被调查的学生中,大多数舍不得拿钱去买漂亮的文具,新款的书包。在他们当中只有2个人家中有电脑,只有5个人吃过“肯德基”……

他们是我们的同龄人。

教育上,农村与城市的差别究竟有多大,怎么缩短呢?

再穷不能穷教育,学校教学设施不全,教学水平不高,可以由乡、市、政府出钱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师水平。的确,我看到最漂亮的房子是小学校舍,乡里还投资盖好了教师楼,现在再有个像样的图书馆,让同学们都能看到想看的书,想看的好书。

再苦不能苦孩子,这里的苦是经济上的贫穷,对于不能上学的孩子,政府应该重视;考上高校的学生,政府应该为其贷款,使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这样等他们不久学成归来又可以带动村里的发展,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啊;这里的苦还有知识上的贫乏,学校老师是否能根据学生的具体水平,制定一个合理的课程计划,确定适中的授课难度,并且在课外给确实有困难的同学“开开小灶”。在城里各学校相继进行素质改革时,村里的老师是否也能加点儿紧,哪怕是赶末班车,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他们多听听新闻,多看些好书。

无力为困,无计为困,无智为困。困则穷,穷又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所以——

再困不能困家长,家长的教育对子女的学习,以及今后人生道路方向的选择上起了很大的作用。10—20岁的学生自觉性本来就不强,若家长再不加以正确引导,“任其自然”,那怎能奢求其“努力学习”呢?我认为应该对家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让其参与到教育行列中去,并为他们进行“教育交流”创造条件,使一部分家长“以教育为本”的想法为其他父母所接受。若能把牌桌上不良“竞争”转变为“看谁能把子女教育得更好”

我们提供了若干个岗位,一个企业“以人为本”,人人都把其当作是自己的一部分,那企业的魅力是怎样的大啊。

暑期的实践生活虽然不长,只有那仅仅的两周,但却为我的人生刻下了一段铭心的经历。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待这次的实践生活,但对我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的。使我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也品尝到了生活的艰辛。想要经营一个企业不是容易的,靠蛮劲和热血是无法解决的,谁能保证这些有效期有多长。

我感谢我的实践生活,它考验了我,激励了我,使我由贪玩变得好学,由懒惰变得勤快,由茫然变得自信,由幼稚变得成熟……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2

调查人:

xx大学x院系x专业x班李娟吕晓琳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新丰村

调查方式:

走访村民,问卷调查,拍照等

1、人口

劳动力

大量年轻劳动力流向城市,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较多。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该村人口结构也不太协调,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明显。

2、土地

耕地

在以前该村经济也主要是靠农业及跟农业相关的副业,但是后来农民的土地都被国家征去了,农民的土地没了,有的也只是很少的农民的自留地。

荒地/其它土地

因为荒地一般都不归他们私人所有,所以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不在村民手中。除了一部分被上面划为坟墓的集中划分地。

其他的一些土地,一般的都用来盖集中型的商业厂房,现在的拆迁越来越多,就是这个原因、地理位置不错的,也会被用来发展商业,以便提高经济发展。

3、土地制度

网格化土地督察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是承包制度。

4、生计(农业/非农产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1>农业

打工

打工一般多数是为了供孩子上学,来钱比较快一点、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也就是男人出去的多一些,女人就在家找个能贴补家用的活干干、顺便照顾家里。

经商

现在农村的经商途径有:开个个体经营的店面(因为国际教育园建在了本地,学生很多,所以这些商店收益很好)或是招收几个受手艺人,出外包揽活计,做个小老板。或是几家一起合资承包一些小型公司。有些村民且本村有一些村办企业,其中吸纳了很多本村的村民,使得村里的农民都有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从而充分利用了当地的劳动力资源。使得本村村民收入提高,从而也促进了本村经济不断发展。

5、村庄的历史

一般历史

新丰村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中北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石湖之畔,该村的西面、北面被着名景点上方山所环绕;南临苏州市国际教育园,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浑厚。村内有一村级公路通往外部。该村历史现已无法考证。但据村里人介绍,他们的祖辈们一直就居住与此;又结合吴中区具有较长的历史,故可推断该村历史也较为悠久。但具体情况不详,还请见谅。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3

1 引言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20xx年1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着力支持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规范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农村商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商品流通渠道单一的状态发生了转变,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类型的流通组织成为市场主体,农村商品经营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形成了由各种经济组织构成的多种类型、多级层次、互相促进、互相依存的商品流通网络。而农村小型便利点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是组成农村商品流通的细胞,小型农村小型便利店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推行。但农村小型便利店却依然存在着商品不规范、从业者素质普遍不高、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由此可见处理好农村小型便利店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又极其紧迫。

为了了解农村便利店究竟是如何影响农民们的生活,目前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着的问题,本次调查将以北碚区水土镇的农民为对象,对其进行问卷式访问。我们将从农村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深入探究农村便利店在农民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农村便利店发展的因素,并总结出本次调查的结论,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拙见。

2 文献综述

农村零售业方面的研究,闫娜(20xx)通过对河南省周口市农村零售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用口市农村零售业存在着规模小、分布不均、管理落后的态势,以及农村基础设施较薄弱、农村居民的市场需求较为分散、农村地区的零售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需要从加强当地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制度,逐步实现连锁经营,通过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进程,帮助企业根据本地基本情况准确定位等几个方面加快农村零售业的发展[1]。殷宏鹏(20xx)通过分析农村消费市场的现状,得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如严把商品质量关、采取多种价格策略、鼓励大型超市开拓农村市场、突出特色化经营[2]。张典(20xx)通过对20xx--20xx农村零售消费总额的比较分析以及政府对农村的政策支持,提出农村零售市场可开拓性以及对农村零售市场的建议:改善农村投资环境、完善农村流通渠道、优化农村消费环境,提高从业者的素质水平等[3]。李亚春(20xx)通过对农村零售业的限制因素的论证分析,得出我国现行农村零售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对策:政府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现代农村主体、完善物流系统[4]。

农村连锁便利店方面的研究,叶伟媛(20xx)通过去商务部“千村万乡”工程成果的调查研究,提出了现行农村连锁便利店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如选择合适的形势、建立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创新经营观念、注重人员素质培养等[5]。扈剑晖(20xx)通过对国外经验成功案例的分析,提出了适合我国现行发展情况的农村便利连锁店的经营模式,包括售货品种构成、管理模式、采购模式、物流模式、经营结算模式进行初步探讨,构建适合于农村市场条件下的现代商品流通网络[6]。吴俊(20xx)通过对浙江农村100个村94家连锁网点经营管理调查,概括总结总结了当前农村连锁经营的八个特点:连锁店开店速度过快,发展空间大、异村连锁竞争将持续,同村竞争正兴起、营业面积呈锥形,由大到小向腹地分布等[7]。杨雪晶(20xx)在对网络界定的基础上,分析浙江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发展现状和有利因素,并提出加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建设,加速连锁经营模式与农村消费品消费相结合的建议:如金融网络的介入、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构建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的基础及物质实体[8]。

农村超市方面的研究,宋健(20xx),通过对农村传统市场、农村消费者对农家超市的态度的调查,指出农村超市存在的问题:如由于传统民间组织的缺失,导致经营习惯被左右、超市产业竞争无秩序、内部治理不够完善,管理理念不科学等[9]。戴旻(20xx)通过对农村超市及农贸市场的对比研究,指出农村超市取代农贸市场势在必行,但农村超市存在着物流网络不健全、市场竞争无序、零售业客体化零散化、经营能力弱小、信息不健全等。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培育零售品牌、营造良好购物氛围、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超市发展模式[10]。

农村便利店方面的研究,李蕙君(20xx),通过对农村便民店的走访调查,总结出提高农村便利店经营效益的方法:如增加有效出样、保持商品整洁有序、增加农村便民店的知名度、赊账法、代理商品寻求差价[11]。

目前对于农村零售行业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盲点和问题:

(1)政策建议对象过大

现行对于农村零售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于行业发展和完善整体方面的研究,很少注重其中的构成要素上的研究,而且所提意见主要针对于政府方面,而对于其中的主体经营者缺建议很少。

(2)研究切入点过于单一

现行的研究切入点一般是经营者和政府,针对经营者和政府提出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方向,对于同样是市场主体的消费者角度的思考较少。

3 调查设计

3.1调查安排

本次调查以五人小组为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1)调查准备

在调查方式上,本次调查采取随即抽样的方式,即在调查范围内随机询问符合要求的调查对象。在调查方法上,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式访问。为了提高调查效率,将由调查人员访问后代填问卷。在调查对象上,本次调查的要求是18-70周岁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本地居住满一年的被调查者。这样的要求既满足了实地调查队数据的真实性,也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在样本容量上,考虑到时间和经费的限制,本次调查仅选择了30个样本。在调查地点上,经过小组讨论和对多个调查地点的比较,本次调查最终选择了北碚区水土镇的农村。

(2)调查过程

以小组为整体,两个至三个调查人员为一队,分为记录者和访问者对调查对象开展调查。

(3)调查整理

本次调查借助excel数据统计软件,将调查数据录入计算机,采用传统统计方法,针对选定的变量进行重点分析,进而揭示其中的联系。

3.2变量测量

本研究中将以下几个要素作为农村便利店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的变量:

到便利店的购物频率、到便利店的距离远近、商品的价格、商品的种类及更新速度、商品质量以及商店服务态度及卫生环境

4 调查分析

4.1 基本情况

在调查数据的整理中,笔者发现在基本情况方面,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是17:13,大体上男女比例平衡;被调查者的年龄23%在16-50岁,74%在50岁以上, 大多以中老年为主;文化程度上,57%的人受过小学教育或者没有受过教育,40%的人受过初中教育,文化水平偏低;家庭月消费上,83%家庭的月消费在3000元及其以下,在这其中53%的家庭的最高月消费只有1500元。综合以上数据,笔者认为农村消费者大多是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消费水平较低的中老年人。

4.2 具体分析

在此基本情况下,调查人员对其进行相关问题的访问,经过数据统计,现将变量做以下分析:

4.2.1便利店的作用更多是应急之用

虽然便利店具有经济方便的特点,但是它仍然不能与超市,规模更大的商店相比。根据调查得知,被调查者们购买生活所需的主要渠道还是集镇中的超市商店,他们去便利店购物的频率不高。因为在他们看来,超市的商品种类更多,质量更有保障,并且去集镇购物并不费时费力。相比之下,农村便利店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不能满足被调查者们所有的生活所需。而且,在数据统计中,笔者发现被调查者在便利店购物的平均消费支出仅占总消费支出的15%。由此可见,对被调查者来说农村便利店不是他们主要购物场所。只是在急需时,它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4.2.2距离的远近是影响便利店经营的重要因素

由之前的分析可以知道被调查者们选择农村便利店大多是应急之用。那么,在多个便利店中,被调查者们是怎样选择的呢?根据调查问卷b8问题答案的`统计发现,在众多影响因素中,“距离”这一因素所占的比例最大。而根据b2问题的答案可知,87%的被调查者的家距离便利店都不远。所以,便利店顾客的来源应该是其自身周边的被调查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距离近,才发挥便利店方便的作用,满足被调查者们的要求。根据这一结论,笔者认为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特别是处于村落中央或者村公路边的便利店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便利店商品的价格并不比集镇超市里商品的价格低,甚至某些商品价格还略高于超市的商品。而这样的价格对被调查者来说2/3的人认为是合理的,1/3的认为是不合理。

一般而言,便利店商品的价格较低会更有利于竞争。那么,为什么实地调查的结果却并非如此,并且大多数人认为它是合理的呢?仔细分析之后,笔者认为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在一个村中农村便利店有多个,也就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但对被调查者来说便利店也不是他们主要的购物途径。因此,某个便利店若贸然提高价格势必会造成客源流失。根据b12问题的答案统计,近一半的人在提高经营环境的前期下不能够接受提高商品价格,即使43%的人能够接受提价,其前提的提价的幅度也很小。第二,从整体上来看,便利店商品的价格与集镇商品的价格相差不大。所以,大多数人还是可以接受便利店商品的价格。而其中30%的人认为它的价格不合理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中存在运费的因素而导致它的价格略高于超市的价格。

由于便利店的经营规模较小,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再加上运输因素使得它不能够用降低价格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自然不是有效的竞争手段。

4.2.4商品种类不齐全、更新速度慢制约便利店的发展

大多数情况下,商店的商品种类越多就越能吸引消费者,但是根据本次调查的统计结果看,2/3的人认为便利店商品的种类不齐全(在实地观察过程中,笔者发现绝大部分的便利店商品主要包括烟、酒、零食和盐等部分日常用品,其他种类的商品则很少甚至完全没有。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便利店产品种类的更新依然不乐观,大多数人认为它们的更新速度比较慢。

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原因导致了这样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状况。首先,信息不完全。既然农村便利店集中在农村内部,由于自然地理条件,信息传播途径不畅。 缺乏媒介传播和信息收集渠道,经营者就不能及时得到相关的市场信息。其次,消费需求不足。由之前的分析知道便利店的作用大多是应急之用,其他需求很少。在b5问题“能否顺利购买到您所需商品”的答案中64%的人选择“能够购买到”,剩下36%的人选择“不能买到”。粗略得看这样的结论与之前的分析有矛盾,但是再深层次地剖析就可以发现它们是一致的。选择“不能买到”的原因是因为商品种类不齐全,不能满足这类消费者要求;而选择“能够买到”的原因是这些消费者本来的需求就很少,他们对便利店商品的预期很低,因此在便利店有限的供给下能够满足这类消费的需求。最后,经营者经营积极性不高。农村便利店经营者大多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或者没有工作的妇女。在这样的家庭中,他们主要的收入不是来自便利店的经营所得,而是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因此,便利店的盈利状况得不到重视。基于这三个原因,便利店商品供给不能有效满足农村消费者的要求,限制其发展。

4.2.5提高商品质量是改善便利店经营状况的有效途径

在访问过程中,笔者得知这些便利店的商品基本上都是来自集镇的批发。也就是说他们的货源相同,不存在商品差异的问题。再加上多家便利店相互之间的竞争,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些便利店商品的质量“比较好”,三成的人认为是“不好”的。

正是因为大多便利店经营者没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商品的质量问题也就没有得到他们的重视,而导致了三成顾客的潜在流失。相反地,如果便利店经营者能够提高商品的质量,那么这部分流失的顾客可以变成潜在的顾客,对便利店来说就可以扩大客源,经营状况也可以得到改善。

4.2.6 服务态度好,但卫生环境有待改进

农村便利店是服务业在农村的缩影。在这样的前提下,无论经营者是怎样的目的,但其最终目标都是将商品销售出去,因此服务态度的好坏对便利店的经营也是非常重要的。从本次的调查的结果看,87%的被调查者认为便利店的服务态度是“比较好的”,只有13%的人不满意他们的服务态度。

除了销售这一目的外,更多的是还有熟人的关系。因为便利店的销售对象是整个村子里的村民,限制了它们的销售范围。同一个村里的人,相互之间的关系比较熟悉,所以除个别情况外,经营者的服务态度一般都比较好。

“服务态度好”到达了软环境的要求,但是从调查数据看,卫生条件这一硬环境没有达到服务业的标准。虽然57%的被调查者能够接受这样的卫生环境,但仍有43%的人对目前的卫生环境不满意。

便利店的经营不仅要求保障商品的质量,也需要符合卫生标准的环境。或许是本身在农村的关系,有些便利店店主并不注意店里的卫生状况。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失去那些对环境有要求的消费者,这很不利于便利店的发展。

5 调查结论

通过以上基本情况和具体分析,本次调查结论如下

(1)农村便利店并非村民主要购物渠道,其主要购物场所仍是在更大的场镇或市区里面,居民在便利店的消费占总消费比重较小,在15%左右。

(2)农村便利店的地理条件总体上比较合理,万寿桥村共有4个商店,有两个相对分散,另外两个集中在一个地方;三元村有3个商店,都是分布都比较分散,但是以上两个村的商店都邻近村民住宅,都是沿公路分布,对居民购买物品来说较为方便;离便利店距离的远近是村民购买的最主要因素,其次是价格因素。

(3)经过上访被调查地点的农村便利店发现其商品种类较少;村民对便利店的预期较低,大多数认为因为是在农村所以便利店基本只能满足村民的一些急需之用的物品比如盐、烟、酒等。因此对便利店能够提供更多的商品没有期望,进而导致便利店因村民的这种心态对购入其他商品没有积极性。

(4)农村便利店的服务态度方面,经过走访和对村民的调查发现大多都认为其较为热情、对顾客态度较好。

(5)被调查地区的大多农村便利店的主要经营方向不是零售商品等,而主要为农村娱乐提供的服务场所,如麻将馆的开设往往会有便利店的产生,主要是为打牌的人提供酒水、泡面等。

(6)便利店不能够提供粮油供应,当地的农用地大多用于苗木的种植,重量耕地面积所占比重较低,村民的粮油主要靠去集市购买获得。

(7)店主对于世面上产品的更新并无太大关注,了解信息不及时,经营积极性不高。

6 小结和建议

总体来说,农村便利店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部分便利,它是农村消费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生活生产都有一定的影响,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须待完善。

6.1农村便利店存在的缺陷

6.1.1农村消费市场的不规范

目前,许多地方的农村便利店的货源、运输、销售、售后服务都处于各自为站的状态,缺乏统一的规划,农村消费市场运行极为不规范。加之各地区、各部门对农村消费市场建设和规范的学习和间就不够,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规范其运行操作,对农村消费市场的开发利用程度低,农村消费市场发育不健全。

6.1.2经营者缺乏市场经营理念

农村便利店经营者受过教育的程度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只占调查者中的3%。文化水平低导致经营者缺乏必要的市场经营理念,不懂得如何刺激消费者的需求去带动自己提供商品的供给,进而使自己的便利店取得更好的收益。大多数农村便利店经营者对商品信息掌握得不多,缺乏信息敏感度,在商品的提供上不注重时效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近65%的调查者认为便利店的产品更新不太快或者是慢。所以农村便利店未能满足村民的需求,未能在农村消费市场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未能使自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6.13农村便利店商品供需不平衡

第一,农民对农村便利店商品的有效需求不足。在调查中发现农村消费者对农村便利店的期望比较低,在便利店购买的商品大多只是应急之用的盐、醋、酱油之类的,对便利店没有跟多的需求。而只是便利店有什么商品就购买什么商品,所需商品在便利店购买难就去集市或者是大型超市购买,所以未能形成需求对供给的拉动作用。第二,便利店商品供应不足。由于农村消费者购买需求少和经营者在经营上缺乏市场经营理念,便利店的商品种类少、更新慢、整体供应不足。形成消费者购买什么就提供什么,而未能提供更多的商品用供给去刺激消费者的购买,进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使自己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农村消费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和供给不足这对矛盾的存在形成供需未能相互拉动共同促进的趋势,而是陷入相互阻碍恶性循环之中。

6.2改善农村便利店现状的措施

6.2.1规范农村消费市场,加强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

农村消费市场的运行操作不规范主要的原因有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和参与者积极性的缺乏等使得本能够为村民提供更好服务的农村便利店发展缓慢,未能发挥应有的市场作用。

未解决农村便利店目前发展缓慢和不规范的问题:工商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便利店的监管,从其经营环境、经营商品类别、质量安全等上加予审核,如有问题应该及时处理。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便利店的扶持,诸如对种植耕地面积少的、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予以增加粮油供应店等类似的便利店,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村民应该改变传统对农村便利店的观点,应主动向经营者提出自己需求,而不是一味的持无所谓态度,毕竟便利店各方面的改善从根本上说是有利于村民自身的生活生产的。

6.2.2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素质

村委会或合作社应该给与便利店经营者进行与经营相关的培训,政府等相关机构应加强宣传让经营者明白要经营便利店就得经营得好,使其所利用的资源达到合理的配置。提高经营者素质和能力,弥补其市场经营理念,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为农民服务,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

6.2.3增加商品供给,推动有效需求,促进供需平衡

在农村便利店增加商品的供给,改善便利店经营环境,以拉动村民的有效需求;进而又以需求推动供给,使供需摆脱相互阻碍的恶性循环,使两者相互促进形成螺旋式上升的循环局面。就如水土镇主要发展苗木业,农民几乎都不种植粮食、油料等生活所需品,而农村便利店又不提供粮棉油等产品,使得村民购买极其不便。因此便利店以村民这种对粮棉油的需求来供给商品满足消费者需要,并且经营者还有提供农村所缺少或者几乎没有少见的商品以此来推动或刺激消费者需求,促进供需平衡更好的为农民服务,推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4

一、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年监督农村公路改扩建道路工程项,里程公里,投资万元;改造桥梁座,长度延米,投资万元。目前,已完工道路工程项,里程公里,已完工桥梁座,长度延米。各项目情况见附件1。

(二)监督申请受理及备案

年共收到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申请,共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份(包含个项目),个项目已在市政公路质监站备案,尚未备案的项目将在年月日完成备案工作,等具体情况。

(三)质量监督检查

年质量监督工作共对个项目进行次检查,其中有正式记录检查次(每记录为一次),具体情况报如下。

(四)质量鉴定及验收

年共对个项目进行了质量鉴定,个项目合格,其中,个项目质量鉴定为优良,优良品率为%。有项目的质量等级证书已在市政公路质监站备案等具体情况。

(五)其他质量监督情况。

二、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我市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及实际开展情况阐述。

三、质量状况分析

(一)原材料及各质量指标的抽检数据。

年监督组织对农村公路工程共检测点,合格点,合格率%。其中,抽查了(钢筋、水泥、石灰、沥青、石料、支座)等主要原材料组,合格组,合格率为%;检测工程实体质量点,合格点,合格率为%。详细数据见附件2。

(二)质量状况分析。

从农村公路抽检指标合格率看,总体质量怎样?路基、基层、路面、桥梁分别叙述哪些方面控制较好?各检测指标质量状况怎样?从检查资料情况看,前期文件、原材料控制资料、各工序的质量控制资料是否满足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整理归档情况如何?

三、工程质量及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目前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1、2、3、4、……

(二)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2、3、4、……

四、监督工作的体会及监督工作思路。

(一)质量监督工作体会(或认识)。

(二)加强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的思路和措施。

(三)关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建议。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5

在学校的统一安排和布置下,我利用暑假时间在xx省x县进行了一次以陕西贫困农村致贫原因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这次活动从7月15日至8月15日,历时1个月。在这次为期1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调查走访的形式,对自己所居住的农村基本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自己对社会生活的认识,锻炼了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将此次社会实践与调查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发展和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同样不能忽视贫富差距扩大,农村发展相对缓慢的现状。我国城乡差距拉大,二元经济特征明显,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在农村发展地区之间存在差异,至今仍存在贫困县及贫困家庭。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处理好农村的发展问题,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年生活水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这次对关于贫困农村致贫原因调查的社会实践,了解农村发展现状和农民生活现状,增强对社会现状的认识,增强自身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感,锻炼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在调查中总结农村致贫原因,探求农村脱贫致富的方法与对策。

三、调查时间与方式

此次关于贫困农村致贫原因的社会实践从7月15日至8月15日,历时一个月。采取入户调查的形式,向调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并以座谈的形式向调查对象询问家庭基本情况及对农村脱贫致富的看法和建议。

四、农村致贫原因调查结果

(一)文化素质偏低

由于种种原因,在农村,很多农民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文化水平较低,许多贫困人口因贫困而失学,又因失学而成为新一代贫困人口。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造成贫困的原因。贫困农户的劳动力文化素质状况较差,观念保守,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接受先进知识的能力和水平较差,不能及时有效的接受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知识,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二)疾病

对贫困农户来说,生病以后,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托,对不能在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疗费用就成了这些农户的沉重负担。首先是这个家庭的负担加重,生活质量不同程度的下降;其次是家庭成员的心理受到严重冲击,要抽出人手专门伺候。这类贫困户因为长期积累的医疗费用和长期生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自身无精力和信心摆脱贫困。

(三)缺乏劳动力

现在农村年轻人大多选择在外打工,很少在家,家庭中壮年劳动力缺乏,加之老人年老体弱,无法从事生产劳动,没有经济收入,造成老人生活来源无保障,生活非常困难。对农户而言,如果家庭中有残疾人,体弱或年老丧失劳动力的人,不仅对家庭收入没有贡献,反而还会增大家庭支出,带来更大的负担,导致家庭长期陷入贫困之中,难以脱贫。

(四)供养子女读书

在农村,许多家庭认为只有读书才是出路,供养子女上学,接受良好的教育。因供养子女读书而致贫的,家中往往收入结构单一,以种植业为主为主。子女上学时的各项高额费用增加了家庭支出,给这类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生活负担。这类贫困户随着子女的成长,读书毕业和就业后,一般都能摆脱贫困。

(五)缺少资金和项目

农村经济结构单一,以种植和养殖为主。有些贫困家庭有开展养殖或其他脱贫致富的想法与计划,但由于家庭贫困,缺乏资金支持,想法或计划难以实施。另外信息不畅导致农民缺乏科技信息和致富信息,缺乏脱贫致富的项目。缺少脱贫的项目和资金,导致农户生产生活停留在原来的水平,难以提高。

(六)缺乏科学技术

当前,部分农村地区网络等先进,快捷,信息量大的传媒方式几乎没有,报刊等平面媒体也不普及和发达,仅有电视等相对传统的传播媒体,这就造成了媒体传播的方式和手段先天不足的问题。信息不畅,农民严重缺乏科技信息,加上政府对农民生产技术指导不到位,农民种植,养殖缺乏科学技术的指导,导致难以增产增收。信息的不畅使农民难以把握市场的发展动态和需要,在选择农作物品种,种植方法以及调整产品结构等环节出现盲目性,出现扎堆现象,导致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出现丰年不丰收的现象。

(七)自然灾害

蓝田县属于季风性大陆气候,季风气候显著,时常会发生旱灾和洪涝灾害。蓝田县部分地区农田水利建设不配套,排涝和灌溉功能不全,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处在一种“靠天养”“听天命”的状态。旱灾及洪涝灾害给农作物带来了巨大损失。有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户,若遇天灾,如种植业减产减收,养殖业遇动物疾病等,就可能造成导致收入减少,造成生活困难。

(八)扶贫资金不足

现在,多数县乡把经济发展放在了首要位置上,专注于那些经济效益好,见效快,能够给财政带来收入的项目上。扶贫项目见效较慢,所以投入到扶贫上的资金很少,所占比重不大。有些县乡两级财政比较困难,由于财力不足,扶贫资金投入甚微,甚至根本没有投入,使脱贫工作进展缓慢,使贫困人口脱贫难度进一步加大。

(九)物价上涨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生产和销售的成本上升,加上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导致物价不断上涨。不断上涨的物价增加了家庭生活支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增加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成本,带来了生活的负担和压力。

(十)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

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决心。部分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消极保守,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帮扶,党员干部捐物捐资的情况下,认为政府的帮扶是应该的,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严重的懒惰依赖的思想,有困难找政府变成了他们的理所当然,因此,缺乏自力更生的动力和决心。

五、意见及建议

(一)通过发展产业项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主要途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农产品为原料,以加工或销售企业为为龙头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通过拳头产品带动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建设联系千家万户。根据地方特色和优势发展以种养林果为主的特色农业。依靠科技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乡镇应根据本地实际需要,通过招商引资,不断引进新项目,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搭建平台。

(二)提高贫困人口素质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教育从小孩子抓起,减少新一代文盲。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技培训的投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使大多数贫困人口掌握一至两项实用技术及操作技能。农村的信息来源简单缺乏,在这个方面各个对口部门应主动进入农村农户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理论指导,传授技巧方法。建立扶贫培训基地,狠抓劳务输出培训,为贫困农民外出务工和寻求就业门路创造条件,通过培训基地源源不断的将他们推荐到省内外企业务工,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同时加快农业实用科技推广应用步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努力提高粮食产量,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防范洪涝及干旱灾害的能力。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应加强道路水利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便利与外界的交流和发展,加强与外界的经济交流,使农产品产的出,同时能运的出,也能够将本地区缺少的资源运进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四)建立长效的社会农村保障体制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要提高和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和保障范围,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支出,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辍学救助机制,切实解决贫困适龄儿童的辍学问题。如: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免收在城镇务工的贫困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在筹集的扶贫发展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资助辍学的贫困生复学,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四是要尽快建立农民养老保险金制度,使外出务工的农民能在为家庭和当地创造财富的同时,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

(五)建立扶贫信贷制度

当前农村贫困农户的资金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农户贷款难和信用社放贷难同时存在。对于有劳动力有项目但缺资金的贫困农户来说,如果能得到政府提供的小额贷款,然后用在养殖或其他项目上,就有可能通过这些经营尽快摆脱贫困,走上致富的道路。所以政府及信贷部门应该制定相关优惠便利的政策对部分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施小额信贷,帮助贫困户解决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无资金的问题,为其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六)增加扶贫专用资金一是建议县委,人大,政府在审定财政分配方案时,从财政中划出适当份额作为全县扶贫基金使用,建立扶贫发展基金专户帮助重点贫困人口脱贫。二是每年从预算外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扶贫发展基金专户,作为扶贫资金使用。三是实行非农经济反哺农业经济的办法,可按非农企业营业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

(七)加强卫生防预宣传及建设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的设立和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农村诊所作用,向农民加强宣传,使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就医习惯,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和政策,让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国家相关部门应扩大病种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也可根据医疗费用的多少进行救助,减少农民看病的费用,减轻负担。

(八)控制物价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政府应采取有效地宏观调控政策,稳定市场,依法打击查处哄抬物价,私自涨价等违法行为,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及不合理上涨,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合法权利。使农民不因物价的过快上涨而增加家庭负担,影响生活水平的提高。

六、感悟与收获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收获很多,一方面通过这次实践,我走入了社会,走进了农村,了解了社会现实和农村现在的发展以及农村家庭的生活状况。贴近了生活,开拓了视野,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和交往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学习,充实了自我。培养锻炼了自己的才干,同时提高并树立了服务社会的思想。增强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有些东西以前没有尝试过,有些知识还很匮乏,生活经验不足,这些都是我以后需要加强学习和改进的地方。

虽然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很短,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使自己接触了解社会,增强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让我明白了学会适应社会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经历在社会上生存的困难,就越能增强自身的危机意识,促使自己不断学习,促使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生存能力,有利于自身今后的发展。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6

前言:

以我们的家乡北流为参考【提供内容】,通过对家乡农村的考察、农民及村委会的咨询、到北流市相关单位的咨询及网上查询有关“三农”的信息和到铜州市场、望街岭市场的考察等多种调查途径来了解农村及市场的重要的微观经济信息,主要针对猪肉上涨原因、农民的挣钱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探讨以了解和思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情况及发展问题。

一、从北流的猪业情况探讨猪价上涨原因。

通过到北流市物价局,经贸局,畜牧局等单位及到铜州市场,望街岭市场的考察和在农村的了解等综合信息分析,今年猪价直线上涨的微观的直接导火线是猪贩难以找到猪屠杀,因此导致了猪价短期内猛涨,而加上养猪的成本早已上升了很多,因此猪价就一直居高不下了。

虽然猪贩在找猪链条上难找到猪屠杀,但市场上依然供够于求,并没有出现不够卖,抢购猪肉的现象。据我多次到市场上的考察及询问卖猪肉的人,猪肉一般也要到下午六点后才勉强卖完。分析原因我认为有以下:

猪贩在找猪链条上难找到猪屠杀是因为宰杀猪的头数减少了很多,但由于所养的猪也比以前大了很多,因此猪肉的供应量比以前并没有减多少。以北流下半年肉猪宰杀数据为依据分析,北流下半年的生猪宰杀量为⒕16万头,比上年同期减少46405头。以上年每头60公斤,今年每头85公斤计算,得上年下半年的猪肉量为112⒏0300万公斤,而今年同期为120⒊6000万公斤。当然从数据结果看显然有出入,但可以说明猪肉的供应量也并没有减少很多,再加上猪肉贵很多了,需求也应该比以前少了些,因此可以说市场上猪肉供求基本稳定,是供够于求的。

而市场上既然猪肉依然供够于求,为什么价格依然居高不下呢?

①养猪的各种成本早已上升了;

②市场习惯是价格上涨时一般是不容易快降下的;

③主要还是猪贩依然找猪难,害怕给养猪户的价低了就找不到猪宰杀了。

其实养猪的成本早已上升了,但为什么直到今年才开始涨,而且是在短期内猛涨?就是因为以前猪贩不愁找不到猪宰杀。在猪贩和养猪户之间,有市场力量,主宰市场话语权的'是猪贩,养猪户没有市场话语权。因此此次猪价上涨根本原因是我国养猪的大部分是农村散养户,导致养猪户市场力量弱,养猪成本上升但猪贩给的价并没有随着养猪成本的上升而上升,农村散养户养猪无效益甚至赔钱,严重挫伤了农村散养户的积极性,又由于这几年来农民的挣钱的门路宽了,农民有出去打工的挣钱门路,很多农户就放弃了养猪。农村散养户由几年前的几乎每家都有养猪很快就减少到只有很少的农户养猪了。虽然养猪的成本早已上升,虽然农村散养户养猪早已无收益,但直到今年猪贩找猪难才开始涨。这是市场力量自我调节的结果。

而为什么少数农村散养户养猪无收益甚至亏本依然在养着猪呢?主要还是因为这少数的散养户的妇女没能力找其它的挣钱门路。养猪的基本是在家的农妇,她们都是不去外面打工挣钱的。另外因为家里有粮食,而且还可以种木薯番薯的喂猪,她们所算的养猪成本只是所要买的猪料成本而不把粮食等计算在内。因此依然有少数农村散养户养猪坚持着养猪。

结论:①此次猪价上涨,农村散养户,有规模的养猪户和猪贩都在此次猪价上涨中都有获益,但获益很多的是有规模的养猪户和猪贩,散养户依然获益很少。而最希望猪价上涨的便是农村散养户和有规模的养猪户。

②合理的猪价应是多少?

③虽然猪价高了很多,但放弃了养猪的散养户不会因为猪价上涨就开始养猪,因为猪价上涨对农村散养户来说依然收益不多,倒不如外出打工。为了猪价的合理长期稳定,我国的养猪业应如何发展呢?我觉得应该大力发展规模较小的小养殖户,可以鼓励现存的散养户发展成小养殖户,这样散养户投资较小,政府应给予养殖技术和市场等的扶助。

二、对农民挣钱方式的探讨。

农民工显然已成为一个庞大典型的阶层。从农村的了解来看,外出打工,从事非农产业已是农民挣钱的主要方式。从年龄和性别来看,大多数农村孩子读完初中就外出打工了,尤其是女的。不读书的年轻女子一般都是外出进厂打工;而男青年,有的也是进厂,有的则去做建筑工,而对于中年男女,一般都是夫妻双双在本地做建筑工,早出晚归,而到农忙时节则不去做几天,在家种完田再去从事建筑工。

另外农民挣钱的方式有搞运输的,在村里搞各种服务于农村的小生意或在镇上做小生意等,而养猪,果树养鱼一般都是副业。从事这些的一般都是不从事建筑工的。

其实,农村挣钱的最大特点是农村每户既从事农业,又从事非农产业。以我们北流农村来看,每一农户一般种有田种有果树(果树主要为荔枝和龙眼),从事这些都是在一定的农时做,忙完农时又去从事建筑等非农业来挣钱。

结论:

①随着这近两年来农民工从事的工资有所提高,就07年来说,到外地从事建筑工的每个人一般一天都有100元以上,进厂的一般每个月也有一千以上的工资,而在本地从事建筑工的一天也有五十左右。再加上每年也有一定的果钱收入和卖粮收入等,因此一般的农户家庭都挣有了一些钱,也有了一定的消费能力。但农民所从事的工作却是很辛苦的。

②如果建筑业萎缩,盖房子少了,许多农民工便失去挣钱的门路而成为剩余劳动力;而担忧的是如果粗放的劳动密集型业增减,那么将有大多数文化不高没有一技之长的年轻农民工,尤其是女工将会找不到工作而成为剩余劳动力。

③其实随着农村挣钱门路的增多,几乎没有在家闲着的劳动力,因为既从事农业又从事非农业业来挣钱,又忙又苦,应该说农村几乎不存在剩余劳动力。

三、农村消费方式的探讨。

1、吃。

农村几乎每户都种田,所以粮食不用买;蔬菜一般也是自家种有,所以在吃方面要花钱买的主要是猪肉和油。如果只把猪肉和油作为食品支出除以农户的总消费支出,那么农村恩格尔系数估计至少应低于百分之二十。由于农村没有菜市场,一般只有猪肉买,而自家种的蔬菜受时节影响比较单一,所以农村平时每餐吃的菜很单一,缺乏营养全面。我认为在农村可以适当搞点多样的菜肉市场卖。

2、住。

在解决温饱问题,吃穿不用愁后,农村人的主要任务是盖房子改善居住环境。农村人之所以节约,就是为了攒钱盖房子。大概估算下,近年来农村建房每间要6千至7千范围(已包括简单的装修)。建一层的约要二万五,建两层的约要四万五。可以说一般农民建的房子至少要攒够两年半才够钱。

现在几乎每家农户都建有一层以上的房子(包括一层),有少数是三层的,但大多数是一层或二层的。而按照习惯,,农民都有建到三层的要求,因此未来农民的钱主要依然是用在盖房子上。

现在也有很多农户如城市那样建有卫生间,加上很多农户已不养猪了,因此农村的粪池少了很多。因此农户建卫生间应该推广,这既方便了农户,又能大大改善农村的卫生环境。

3、用。

现在几乎每家农户都有摩托车、固定电话和电视机等。而现在电脑在农村几乎还没有。我认为有几个原因:

①现在农民的经济方式似乎不需要电脑;

②农民普遍认为电脑是难学的,自己文化底,是学不会电脑的的错误观念。

③电脑不象电视机。按照一般台式电脑价,其实有相当多的农户买得起,但每年所需网费才是农民不买电脑的主要经济原因。以前电视要一千几,之所以能普及每家每户,主要就是因为电视使用不需要什么成本。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安装有线电视每年也需要一百左右的费用,但相当一部分农户安装了有线电视。如果每年网费能降到三百,再加上对农村进行宣传,我估计应有安装有线电视的一半的农户买电脑使用。

在教育普及的现代社会,在农户的家庭支出中,子女的教育支出始终是摆在优先的最重要的位置。不仅农村,包括城市在内的所有居民家庭支出中,子女的教育支出始终是摆在优先的最重要的位置。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只要考得上,每个居民家庭都会尽力送。

总结:

①我国要想把大量的农村人口转为非农人口,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我认为应该大力发展县镇经济,让大量的农村人口转变为本地县镇的非农人口。因为房价就远超出了农民的经济能力,尤其是大城市的房价,大量的农民是买不起的。即便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农民工依然是买不起租不起。就现在的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状况来说,在城市从事建筑工的农民工基本上是居住在工地上,不需花钱;而进厂打工的厂家都建有职工宿舍楼以解决农民工住的问题。农民工进城打工主要是为了挣钱回家,而农民工本身就挣不了多少钱,加上城市的生活消费又高,生活费都得省吃检用,因此农民工依然是不会买经济适用房或租廉租房的。

②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因此农民仅靠分散的纯农业生产是致富不起来的。现在农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就是因为农民有从事非农产业的挣钱门路。因此,拓宽农民的挣钱门路让农民有从事多种行业的选择是农民致富的关键。其实现农村的很大特点就是农村经济依然以农业为主,但农民从事的工作确是农业和非农产业都从事。

③如何发展出有特色的农村经济让广大农民富裕起来呢?以我们北流市塘岸镇来说,几乎没有一个行政村办有企业。主要是农村缺乏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知识),而又没有人愿意到农村投资,农村没有什么条件能吸引投资。从查阅成功致富的农村来看,无一不是靠一班有些资本,有关系,有能力懂市场的村干部利用自己的本钱及靠人际关系和能力筹集到资金来在村里搞企业而使农民富裕起来的。因此,要把大量的农村人口转为县镇人口,必须大力发展乡镇农村企业。

总慨之,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要大力发展乡镇农村企业,也要扶助农户发展较系规模的家庭式农业,千方百计拓宽农民的挣钱门路,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7

一、当前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的主要方面

1、土地问题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问题作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有了新的表现形式,这就是征地补偿。随着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工业开发、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建设性项目征地范围逐渐扩大,但由于不同期项目的补偿政策不统一,就容易引起农民的不满情绪。征地补偿问题牵扯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在这个问题上是空前团结的,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如果处理不妥,将可能会激化为。从我镇信访形势来看,反映土地方面问题的占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因为群众认为他们是政府代表,替政府讲话,因此对他们不信任,有发言权的往往是村中真正德高望重的人。我们在处理涉及征地事件时,一定要千万谨慎。

2、农村村务公开问题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农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多数农民对于这项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相当关心。但是,在有些村组,村干部却对这项工作并不热心,所以造成村务尤其是财务的公开不规范、不彻底,甚至是流于形式,引发群众上访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

3、农民法制意识问题

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观念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习惯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明明违了法,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4、农村干部的工作问题

一方面有些镇村干部工作作风飘浮,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激化了矛盾,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另一方面由于某些考核制度的不合理,逼得下面要么弄虚作假,要么侵犯农民的利益,把干部直接推向农民的对立面。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上农村文化的相对缺乏,赌博迷信、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已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

6、劳资矛盾问题

我镇属于工业经济发展镇,基本上每家农户都有人在企业工作,农民与企业主之间因工作、报酬引发的矛盾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目前办企业的门槛较底,开关厂比较多,劳动法律制度执行不彻底,企业职工(农民)的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导致了群众性事件的加剧。

7、外来人员管理问题

近几年,我镇的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主要包括流氓恶势力、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等。

二、引发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经济上的因素

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加上外来人员大多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来,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与此同时,人们的致富能力却显得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引民不稳定因素。

2、政治上的因素

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总之,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会来大民主。群众把气出了,问题尽可能解决了,怎么还会有在民主呢?而从目前来看,镇村干部下组入户少了,针对农民的会议也开得少了,与农民面对面的沟通少了,群众直接向干部和组织反映情况的机会也少了,农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相对变窄了。这就使得农民对政府的了解下降、信任下降,不寻求正规渠道、手段解决问题,造成群访、围堵公路等增长。

3、文化上的因素

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旧的价值观念丧失对大众的内在约束力,而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农村各类关系的调节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演变为利益杠杆为主,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在围绕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投工投劳等利益,产生了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等诸多矛盾体。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激化,导致经济、民事纠纷上升,不稳定因素增多。

4、组织上的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

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农村自治还在试验阶段,不能有效地整合农村新兴的各种社会力量,就无法相应提供足够的参与管道,致使冲突和摩擦不可避免,极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村的稳定。

5、制度上的因素

村级组织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治保会、调解会力量不足、战斗力不强,护村队、护厂队作用没有发挥,各项工作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得不到提高。

基层安全措施不能落到实处,重宣传轻管理。许多措施和制度在制定或者评比、挂牌后,就不注意加强经常性工作,出现号召多,过硬措施少,指导、推动、督促、检查的力度更加不够,造成责任不落实、工作没人抓,引发安全责任事件。

三、发挥基层党委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措施

1、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党组织班子的直选 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健全村治保会、村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防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农村,推动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

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民主和法治的社会里,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一样,都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也就有了保障。而恰恰是当人民的民主权利没有保障时,社会会陷入混乱。我们一定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级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务的透明度,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利和民主权利。

3、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要以开展民主法制村建设为契机,针对农村和农民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应着眼于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是基本国策类的法律知识,五是农业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大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法进行,对普通村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农村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动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4、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

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镇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受益面。

5、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造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做好归正人员、涉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残余分子。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6、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要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

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农民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农村稳定各项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8

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9

今年七月,XX省司法厅和XX省法学会组织开展了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社会调查。XX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专题研究,将有助于总结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客观现实,调查中运用了比较的方法,分别在城乡各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调查地区(桐城市新安渡镇和安庆市大观区)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已经取得的经验,我们提出如下研究报告。

一、农村的法治环境与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

随着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推进式的实施,我省农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全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农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大有改观。

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乡村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微观上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宏观上就是要造就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农民在良好地法治环境中形成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从“一五”普法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四五”普法正是有条不紊地实践着这个目标。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在我国目前以政府推进为主要方式的法治进程中,这样的“法治环境”需要各级政府去营造。“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五”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可见,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的基层政权和组织应当对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够使其职责有明确的定位、行动有明确的方向。

通过调查和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现象:

1、在职责上缺乏明确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是具有政策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作为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层政权机关和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职责。

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作为硬性指标。由于对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存在模糊认识,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方法。

3、在实施过程中未能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似乎也在向农民“摊派”法律知识,“依法治理”则是以法律为“罚则”治理乡村。

4、在评价机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经验于文字总结与模仿复制。尽管这些问题是非主流的现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则是认识问题和观念问题。为此,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法律思想(理论)、法律观念(法制观念)和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有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之分,个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取决于公民的法律心理,以及法治环境的影响。群体法律意识具有团体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在我国农村不应忽视传统性和地域性的冲击和扭曲。社会法律意识是全体公民普遍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它与传统的法律文化、主流法律观念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社会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是公民的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环境因素。个体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对社会法律意识内容与发展有较大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三者是协调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冲突。

笔者认为,“一五”普法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意识;“二五”普法在于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法律意识;“三五”普法着眼于营造全体公民共同的社会法律意识。“四五”规划就是在三个五年普法的基础上,为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识的培养转变为法律素质的提高,因为法律素质是法律意识的内在本质。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出的目标还存在着差距,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应当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农民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则是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敬仰,因为法律的价值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目的是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就是政府的单方行为。作为以行政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中,各级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不仅应当将法律知识告之于民,而且还要让农民知道法律的价值是什么?法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农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我省农村基层人民政府推行的“送法下乡”、“送书到户”的活动,有其积极的因素,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手一册法律书,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

2、让农民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长期以来,传统法制观念中,“法即是刑”、法就是“惩罚”的观念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正确理解。诚然,对违法者的惩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不是法的全部。在普法的法制宣传中要力戒这种片面的倾向。农村的社会生活受到法律调整的领域十分广泛,普法和依法治理中应当结合农村的特点,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给农民予以法律帮助和法律引导。例如,农民负担问题;打白条问题;粮食收购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等。让农民通过法律帮助和指导,认识到保护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只有这样,作为农村中主要社会主体的农民才能形成法律观念、培育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3、充分尊重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心理:解决矛盾和纠纷,总是谋求法律诉讼之外的方式来解决,无论正当与否,一般都把诉讼看作不光彩之事。作为普法推进者的基层组织往往迁就这种现实,解决纠纷与矛盾以息事宁人为原则,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法律原则。今后在普法中,首先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以法律为原则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和方法。各级政府应当正确地引导和评价公民的诉讼活动,尤其是农民诉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更应当端正认识。

二、我省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法律实践问题

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着许多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以及法律实践中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在将这些问题有重点的提出来,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或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大大推动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定位与作用。

在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实际承担具体工作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它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实施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际效果。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远性目标是实现法治国家,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各个时期普法“规划”提出的具体任务,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肩负着如此重任和职责的基层组织对其法律地位应有正确的定位。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社会的工作,应当动员社会各阶层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基层行政机关,其行政事务千头万绪,各项行政工作如计划生育,农业税费、农业生产等等,很难说哪项工作为主,哪项为次。如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某项工作职责(并且有专人负责贯彻落实),这可能有悖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本意。笔者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它是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的原则精神,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责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推进者)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组织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参与者、倡导者、推广者与服务者。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它虽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与法定职能,使其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应当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守法教育;

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

4、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

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与普法和依法治理所提出主要任务是相同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的各项工作正是亦步亦趋地实践着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目标。目前,农村普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功能和作用,使其从被动地完成工作任务转向积极地开展普法宣传。

(二)关于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法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有些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方,还利用农村广播网进行宣传,利用集市大会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村民大会请司法人员上法制课。还有的地方采取“知识带动型”普法,即向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意识的普法教育,再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广大农户等等,这些都不失为好方法。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普法工作实施的经验,都应当是值得肯定的好方法。但是针对当前农村普及法律的工作方法存在放任性和无序性的局面,我们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在传媒工具上,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普法工作。可以利用电视中现有法制节目,还可以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于电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眼看天下”等都是农民十分喜爱的节目。因此,笔者建议,能否将现有的电视法制节目进行整合,开设电视节目的法律频道,专门地、系统地、生动地宣传法律。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大环境下,开设法律频道电视节目作为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实施手段是很有必要的。这对于广泛地宣传与普及法律,拓宽普法渠道,改进工作方法都有积极的意义。我省的有关部门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尝试。

2、在普法的工作方针上,农村普法不能只把农民当作普法的对象。根据普法规划的精神,农村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是针对农村各级组织和公民。特别是“执法者”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农村各级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应当从“自律”开始,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学习者和接受者,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才是法律的推广者。对于农民则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切实地运用法律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授益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改变“法就是制裁”的观念,让农民从“要我学法律”到“我要学法律”。

其次,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中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民事调解。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农村,调解成为“执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息事宁人,止争息讼为目标的调解,在法律上、在观念上、在文化上都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因此充分运用调解的方法,对建立我国农村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和法律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地方将调解的范围已扩大到无所不及的领域,如果把调解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必经手段,则可能冲淡了法律的权威性。笔者认为,在肯定调解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尊重当事人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的权利与选择。必要时基层组织应当鼓励与宣传诉讼方式的积极意义。如果一味排斥、回避或阻碍“打官司”,甚至将诉讼本身附加许多非法律因素,那么我们通向法治的道路也不会是坦途。毕竟司法是法治的保障。

(三)关于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经费问题。

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有关文字材料却没有提及),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诚然,普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但是,笔者认为,对普法经费也应当澄清一些误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要求在各项工作中都应当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些内容是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得到体现和实施。不能因为在工作职责中增加了“法治”的内涵,就应当相应地增加“经济”成本。遵守法治规则和秩序是各级组织与人员应尽的义务,而且依法治理只会降低和减少耗损,提高执法水平。当然,我们应当在重视解决经费问题的同时,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如:法律援助、法律扶贫、法律志愿者等等都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关于农民义务法治化(减轻农民负担)问题。

在农村工作中,减轻农民负担始终是一个重要话题,从中央到地方一般都把“农民负担”作为专用术语并赋予特定内容予以关注。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负担”一词越来越具有贬义、甚至有“违法”的意味。我们应当认真思考,农民应该不应该有“负担”?应当负担哪些义务?“减轻农民负担”是减轻什么“负担”?如何减轻农民负担?这些问题都与法律有直接和间接的联系。所谓负担,主要是指社会主体所承担的责任、任务或者费用。农民负担是指农民作为生产者应当依法向国家交纳的各种税费。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农民负担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而言是比较沉重的。这里有政策性问题,但更多是执法工作中存在违法、恣意地对农民增加的“负担”。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增加农民负担,大力减轻农民负担,但是有些地方收效甚微。笔者认为,解决农民负担的根本途径是将农民负担法治化。让农民在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化这样的工作职责,就是要切实维护法律保障机制和保证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的畅通。只有将农民负担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唤醒农民的法律意识,制约行政权力的滥用,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在具体作法上,笔者建议:

1、用“农民负担法治化”代替“减轻农民负担”的提法。因为,农民负担是农民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税费义务。承担和履行法定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减轻”农民负担是相对于“增加”农民负担或者农民负担过重而言的,这里除了政策性因素之外,农民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增加的负担,完全有权利依法行使法律“抵抗权”,予以拒绝。对此,司法机关应当正确发挥法制保障功能,成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长期以来使用的“减轻农民负担”一词,其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所减去的额外税赋既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容易使农民造成负担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错觉,难以分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从而形成强烈的对立情绪。使用“农民负担法治化”用语,不仅明确了农民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且也寓意着法津同时依法保障农民们合法权益。这种提法的变换,其意义远远超过词语本身的含义。

2、加强农村和农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立法。将农民法定义务(负担)及其承担形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予以公布,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确权利和义务。对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立法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有法可依,更重要地是强化农民乃至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这对于农民义务法治化和推进农村法治化的进程,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我国是农业大国,我省是农业大省,在这个方面实行立法,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关于农民法定权利义务的立法应当力求详尽,防止执法中由于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法律规范流于形式。

3、基层组织的执法人员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原因之一是基层组织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法律和政策,任意增加农民负担。“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将执法人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疏通农民寻求法律救济的渠道。农民负担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之后,法律的“双刃之剑”的功能应当充分体现出来。法律要求农民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同时,法律对农民的合法权益予以依法保障。对于任何部门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农民可以依法寻求法律救济,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行为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然而,现实的法律实践并不乐观。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指示,对涉农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快捷的法律通道。但是有些地方法院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农民负担案件仍然存在不立案或拖延审判的现象。农民在寻求法律救济的道路上,出现了不会告、不敢告、不能告或者告不赢的不正常现象。法律救济渠道的不畅,必然导致法律在农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下降。有些地方的农民对于“负担”问题采取抵制、对立和越级上访等手段,可见,畅通的法律救济不仅仅是在保护个案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在我们农业大国和农业大省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法治社会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1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农村——中国的主体,所以要想得到真正的发展,改善农村的经济结构是发展的必要前提,为此,今年暑假我进行社会实践,了解农村的发展情况。我做了以下社会实践调查:

地点:南阳镇

时间:20xx-7-01到20xx-7-24

调查程序:总体观察——实地考察——调查问卷——整理总结

主要内容:关于环境、人文、经济的发展情况

经实地考察,我得知:早在改革开放前,南阳地处山沟,没有绝对的地理优势,人们的生活十分贫穷,基本只能满足三餐而没有剩余的费用。人们的衣着也十分单调,并且款式单一,基本谈不上好看。

由于生活贫困,只能解决温饱问题,生产水平较低,当时只求饱,根本顾不上营养。有时甚至要吃树根。

居住条件也不理想,一般都是多户一家四合院,住房相对较紧张。房子都由土木建造而成,安全系数低,不美观。

出行基本都是步行,要到县城看病,极其不便。

然而今非昔比,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上升,基本过上了小康生活,在物质条件满足的同时精神文化也不断上攀。

现今人们告别了单调时代,穿上了丰富多彩的衣服,赶上了时尚的潮流。在食用方面,人们注重的是营养,各餐均衡搭配,基本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更有双湖二级公路的建设,打通了与外界交流的动脉,迅速带动南阳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都选择在南阳投资建设,工厂多了,人们不再失业,做到有劳有得。

如今,在南阳的建筑面积不断扩大,一片新气象,不再是以前的老房子。高高的砖瓦房拔地而起,既美观又安全。

在物质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每年春节都会举行一系列当地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动。还开了书店,在业余时间人们都会去看看书。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开通,使人们获得信息的速度加快,同时也满足了精神需求,无论是在学习、娱乐、做生意都改不少,过上了快节奏的生活。当地人基本都装上了电脑,跨上了信息时代。

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环境质量下降。产生的垃圾处理不当、污水未经处理排到河流中、大量的森林被砍伐。为此,我希望政府做一些努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带头先行,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享受生活的同时还要保护环境,继而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11

20xx年暑假期间,我在浙江省金华市的广大农村地区,就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做了调查。以下是我以金华市金东区的农村垃圾处理实际情况为调查对象,结合所能查询的各种资料。

(1)农村垃圾问题的分类

首先,随着现代化农村经济产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日常垃圾的种类和数量都呈现一种不断增长的态势。对于种类繁多的农村垃圾,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两类:生活垃圾和产业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是指农村生活中直接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液体废弃物和固体废弃物。据调查得知,其中比如生活污水在内的液体废弃物,在污水处理系统相当不受重视的现当代农村中,仍以直接排放入河或露天处理为主。而固体废弃物,则包括了厨房废弃物、日用品废弃物、家电废弃物、燃料废弃物在内,是这次社会调查的重点。

工业垃圾,主要是指扎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工业产业在其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于发展农村工业产业具有地租便宜、劳动力廉价、监督力度低等特点,导致了中小型企业向农村靠拢。而中小型企业着力于企业快速发展,往往容易忽视工业废弃物等的处理,加之监管不到位,是农村垃圾处理的重难点。

(2)农村垃圾问题的现状

本次社会调查主要集中在金华市金东区的多个行政自然村,以围绕典型对象的实际情况为依托,以网络、期刊、学术报告等资料为基础,所作调查分析。

1)大部分农村的都建有了集中的垃圾处理处,调查的二十一个行政自然村,有十九个都建有多个露天的垃圾倾倒处,其中多为人数过六百的大型自然村。未有集中垃圾处理设施的两个自然村,人数都在二百人一下,其中的翁村更是实际人口八十五人,常住人口不足三十。即便如此,据调查可知,这十九个建有垃圾倾倒处的自然村里,以人口过一千五的午塘头村和小黄村的垃圾处理频率最大,每天都有专人处理倾倒处的垃圾。随着自然村的规模的越来越小,垃圾处理频率也越来越小。因此在几个规模相对较小的自然村的垃圾处理处,垃圾处理状况极不乐观。

2)在液体废弃物调查方面,二十一个受调查的自然村中,只有五个自然村全部或部分建立的地下排污系统。除已经全部完成新农村改造工作的午塘头村和小黄村,其余三个自然村只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建设了部分污水处理系统。而二十一个受调查自然村中,有十六个自然村直接与宽六米以上河流相接,包括小黄村在内的十六个自然村全部将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之中。其中有五个自然村村周围有直径过十米的露天水塘,有三个自然村有多个大小不等的露天水塘,其中只有极少部分保持良好水质。大部分的农村液体废弃物直接排入水塘中。

3)在农村工业垃圾处理的调查上,二十一个受调查自然村中,工业八个自然村周围建有工业厂,其中尤以小黄村为典型,村周围大大小小建有十多个工业厂,有水泥生产,工艺品加工,成品生产等几个类别。而其村周围的工业厂的共同点是劳动力缺口较大,留守村中的三分之一村民都有就职于周围厂的经历。而村周围厂的建厂土地,是从20xx年以来,村民农业用地规划所得。在工业垃圾处理方面,厂周围固体垃圾废弃物随处可见,其中有生产废料、建筑垃圾等。其中大多是直接倾倒于厂房周围,由于厂房周围没有大面积农业用地,因此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因此农村工业垃圾问题并未引起大家所重视。

(3)农村垃圾处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农村缺少系统便利的规范垃圾处理厂。因此,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一般以直接填埋为主。而规范的垃圾处理厂,往往相隔很远,造成了垃圾规范处理成本过大。

2)大部分农村缺少完整的地下污水排放系统,也没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地下污水排放系统正在逐步完善,但现有的老旧部分的污水排放问题得不到解决,往往直接露天排放。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短缺,直接后果就是由原来的分散排放转变为集中排放,污水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3)村民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其中尤以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上最为明显。调查中除少部分规模较大、资金雄厚的自然村,在村中各处配备了大量垃圾桶等用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外,更多的受调查自然村的垃圾处理点远离村民集中居住区或处理点较少导致一部分村民的处理距离很远,这就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村民的不自觉处理垃圾问题。这也反映处理村民的环保意识不强的问题。

4)工业垃圾老大难问题。由于现在农村经济生活与周围工业发展息息相关,农民直接利益往往和村周围的工业厂密不可分,在拉动经济,改善村民物质生活方面,村周围工业厂的作用不可忽视,这也就导致了在工业垃圾处理的问题上,很多村民没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反而会站在既得利益者的角度来为止掩盖错误甚至是犯罪事实。因此在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上,工业垃圾问题往往牵涉多个利益集团,最后导致无人管、无法管的局面存在。

(4)关于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向前,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安康。但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质量往往不能和收入呈相同步伐发展。其中尤以居住环境问题特别突出,在很多农村地区往往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却不注重内在发展动力挖掘,会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以粗犷的发展为主。加之很多农民由于自身水平有限,没有长远阳光,忽视了很多问题。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如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追求农村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布局所不容忽视的。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12

摘要:对某省30个样本社区的调查发现,由于脱离了地区实际,一些地方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导致农民不满情绪,甚至助推“三无”农民的产生,影响了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对此,应从土地利益源头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确立农民自愿、资金充裕、产业支撑等基本建设前提;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并促进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查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某省进行实地调研。某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某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第二,某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某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某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某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某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某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某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某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某省在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XX年,某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某省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某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查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查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XX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XX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某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

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

第二,严格落实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

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

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

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13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2日至20xx年8月15日

调查地点:江苏省灌南县长茂镇

调查方法:实地走访

调查目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只有发展县域经济

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生活水平,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走

上富裕之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成为现实。

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20__年的暑假期间,我进行了暑期

回乡实践调查,调查的对象是我的家乡—江苏省灌南县长茂镇,我就我的家所在的村—西盘村,进行了为时四天的调查走访,走访时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信赖与支持。调查时也针对村里开展的一些工作,对部分村民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以取得更好的调研效果。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最终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以促进农村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教育和文化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制建设五个方面进行,以达到经济发展、管理民主、文化水平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增强的目标。

以下是我的调查经过及内容:

(一)村庄基本概况

我村坐落于文明的沂河大堤之南。沿着经过长茂的204国道直往北大约半小时的车程,便可以到达我村。暑期回家不久,我找到了村长,得到了村长的热情款待,当我说明了此行的目的时,村长很是赞赏,并对我此次的调查和实践表示大力支持,从而也增加了我对调研的信心。

通过与村长的谈话,我首先大致的了解了我村的基本状况,我村距镇大约5公里,全村总面积2500亩,共有十个村民小组,全村总人口2593人,其中劳动人口有1000人左右。经济发达程度居灌南县的中等以上水平,村名的生活总体水平还可以,但近几年,村里的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向城里转移,许多村民都

有在外地买房的思想,还有部分村民有在镇上买房的打算。

由于我村地形比较平坦,土地临河而依,村里耕地类型主要有水田和旱田两种,属于亚热带地区,主要粮食作物有稻谷,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有西瓜,香瓜,葡萄,辣椒,蔬菜等,这些经济作物大多以大棚种植为主,成熟后向外市出售,增加了村民们的经济收入。

近几年,我村的农业生产也有了很大的科学性。我村前几年建了一个小的农业站,聘请了几个专业大学生。从此,这个小小的农业站成了村民们的咨询会所,村民们在施肥,播种,除害方面有什么疑问都会去咨询,而且专业大学生们也会给予耐心的指导。这次回来做这次调查研究,我从学校图书馆收集了许多有关农业方面的书籍资料,看村里发展的这么好,都不好意思拿出来了,但当我把资料拿出来的时候,村长十分激动,他说:“放心!我们这些村干部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很感谢你带来的资料,也谢谢你们学校领导这么关心我们农村的发展,相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你们的关心,我村的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二)村庄建设情况

农村基础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通过对我村概貌分析,村民住房没有进行统一规划,主要类型为砖,石,木材型房屋,较过去的'土坯房有很大的改善,少数村民的房屋倾向于洋房化,尤以道路两旁人家为主。而且村里许多主干路都铺上了水泥路,日常助行工具多以电瓶车,摩托车为主部分家庭拥有私人小轿车。

我村的基本设施建设也比较完善,村委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小学,医务室,诊所等保障村民生活的设施也很健全,到目前为止,村里几乎所有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国家政策给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还有今年回家让我值得一赞的是,我们村配置了专线公交车,方便了出行。

我村近几年的厂房建设也在不断的扩大。典型的以轻工业为主,有服装厂,纺纱厂,绣花厂等,这为村里的妇女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听村长的话里,我村有望在未来的几年里扩建一个食品厂,还有每逢丰收过后,田里总会有许多秸秆,烧了污染环境,于是村长积极鼓动村民,建议建一个养猪场,田里的秸秆就可以加工出来喂猪。

(三)农村文明程度

我村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高,努力培养新农民,形成文明乡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和突出特征。着力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实施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工程以及农村党支部活动中心、乡镇文化活动中心、乡镇农村书社、村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多渠道开展新型农民的培训。农民的素质不断提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爱国守法、勤勉自强、团结合作、孝悌和睦的文明风尚在农村进一步树立,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农业信息网络、电化教育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目前,全镇共有2所中学、10所小学,实现了区级标准化学校。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组织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科技入户、阳光工程等科教工程,每年培训农民达x万人次以上,培养一大批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我村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xx年在全镇12个村实行了村干部直选制度,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全镇“两委” 30名干部平均年龄为25-45岁,大专以上文化10名,高中、中专17名,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长茂镇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指导全镇村务公开活动中,实行“五统一”(统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建档),做到“三为主”(村务公开以村“两委”、监督小组、镇农经中心为主),突出“一个重点”(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经过村长介绍,我对村里的基本概况有了更多的了解,但是实地走访时必不可少的,我找了孩童时玩的较好的朋友,说明来意后,他们都很愿意帮我,他们把村里现做的大爷大婶们叫到一起,因为他们是村子发展全过程的见证人。我和他们围在一起亲切的聊了起来,从他们的话语里我听出了幸福的声音。

综上所述,可见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通过这次实践活动,我认为进一步对农村发展的了解是一条在实践中锻炼成才的好途径,是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好办法,也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形式。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篇14

枣阳市农村信用社位于枣阳市xx镇朝阳路,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迁址于xx镇汉孟路,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信用社现状:

农村信用社现设有1个大社营业室、4个信用分社,干部职工39人。截止XX年6月底,信用社各项存款11064万元,各项贷款8621万元,总收入185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信用社营业室始建于1998年,由于当时的业务规模较小,经济条件有限,营业和办公场所比较狭窄,设施落后,其中营业面积仅35平方米,办公面积20平方米。特别是信贷业务难于实现前台办理,贷户办理有关贷款手续都在信用社院内二楼办理,人员来往复杂,很不利于信用社安全管理。信用社现有办公地点由于当时征地面积小,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也无法隔开,不利于工作和生活管理。

信用社所在的xx镇朝阳路原是xx镇重要的商业区,近年来,随着xx镇大力发展国道经济,民营经济大户和重要商业区都逐渐迁移到316国道(即汉孟路)两边,朝阳路已逐渐暮落成背街小巷,原在信用社开户的民营经济户都感到办理业务路程较远,十分不便。

二、迁址的可行性报告:

经调查,农村信用社拟迁新址具备以下可行性条件。

1、交通便利。新址位于xx镇汉孟路,紧临316国道,交通十分便利,接触面很广,既有利于客户办理各项业务,也有利于信用社的宣传和形象树立。

2、经济发达。xx镇汉孟路是我镇重要的工商业区,沿路设有镇直部门5个、商店餐馆60多家、粮油收购兑换门市部16家,砖瓦厂、手套厂、粮食加工企业都分布于此,同时,该路还拥有2个大型农贸市常xx镇镇区现有人口2.6万人,其中汉孟路常住人口达到1.8万人。经济条件十分发达。

3、面积宽敞。拟迁新址征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办公面积300平方米,能够完全满足信用社业务发展需求,同时,生活区与工作区相距50米以上,能够严格的区分开,便于各项管理工作。

4、设施先进。新建营业场所完全按照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和安全标准建设,已通过公安部门检查验收。

综上所述,根据xx镇经济变迁和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经我社理事会研究,一致同意信用社迁移到汉孟路,特报请襄樊市银监局核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