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荟萃吧>工作>工作报告>请示报告>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精选6篇)

荟萃吧 人气:7.35K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篇1

县人民政府: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精选6篇)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xx]5号)要求,决定从20xx年2月1日起取消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这一政策的出台,导致我局直接减少办案补助经费50万元。目前,我局按政策规定只能收取占道费和道路挖掘费,而周边余干、鄱阳县等县的城市配套费均由建设局收取。

20xx年我局收取历年来尾欠的建管费为38.7633万元,道路挖掘费4.9768万元,占道费0.万万元,罚没收入6.35万元,按20xx年以前的标准,建管费按收入的44.5%比例补助,占道费和道路挖掘费按收入的30%比例补助,罚没收入还没有定补助标准。为了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我局今年加大了历年来尾欠的建管费收取和行政处罚力度。

为保障我局开展建筑行业管理和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所需经费,同时考虑我局财务困境,特请示县财政从20xx年开始,建管费尾欠部分、行政罚没收入按80%的比例补助办案经费,占道费、挖掘费按70%的比例补助办案经费,以弥补我局工作经费短缺。

特此请示,敬请批复!

20xx年十一月二十日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篇2

郭圩乡人民政府:

郭圩派出所成立于1995年9月,现有民警6人,派出所辖区有84.8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16256人,有厂矿、企业数十家,辖区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各种纠纷矛盾比较突出。

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村委会、乡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派出所民警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处理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尤其是处理了一些在全县全乡较有影响的大要案事件,较好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的稳定,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较以往大幅提升。由于派出所工作繁杂,经费来源少,许多业务工作碍于经费的原因无法正常开展,为更好地开展公安工作业务、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特请求乡政府解决派出所办案经费叁万元。

妥否,请批示。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篇3

县人民政府:

今年,县水利局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水利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水利职能有效发挥,为全县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刚闭幕不久的xx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项目前期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同时,受农作物价低卖难的影响,导致全县水费征收率极低,仅为全额水费任务即580万元的1、07%。办公经费申请报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水利工作量相对明显增加,经费不足已造成各项工作相对滞后。

鉴于此,恳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考虑,能否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以缓解我单位在交通、办公等方面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x年xx月xx日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篇4

县教体局:

近年来,我学区在教体局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由于“两基”经费与实际支出缺口太大,已经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所以,我学区恳请贵局按实际支出追拨以下经费:

1、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现有的办公设备严重紧缺,原先电脑、复印机因年代已久,经常死机,己无法适应工作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急需购置电脑2台、复印机1台,计划资金8600元(急需)。

2、“两基”债务:秋池湾小学粉刷教室换门窗4.2万元(连工带料内粉7.5元/平方米,外粉16.5元/平方米),已还2万元,仍欠2.4万元(待还)工程队讨债教师工资垫付;门楼寺小学校内修建围墙80米、硬化校园200平方米欠工程款4.3元(待还),工程队讨债由教师工资垫付;峡城中心小学硬化校园、水渠、围墙投资8.7万元,拨款2.4万元,下欠工程款6.3万元(待还)。三所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3、出差补贴费用:学区由于偏僻,道路经常不畅,交通费用偏高,各类安排部署、学区人员出差费、网费、教师苏谨龙溺水死亡事件处理后事所耗费用及债务16000元,已拨7000元,余欠9000元(急需)。已经一年无法开销,造成预算经费失衡。学区正常工作无法运转。

4、学区新修幼儿园图纸设计、招标等费用需2.2万元(急需)。以上几项合计款项中急需3.96万元。特请局领导根据目前我学区的实际情况,从办公经费中给予倾斜,以解决我学区经费困难问题,度过难关,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妥否,请批示!

峡城学区

二XX年九月十日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篇5

我校在20xx年6月——20xx年9月期间,购买办公用品,共计伍万肆仟贰佰壹拾壹元柒角贰分,请领导批示。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20xx年10月23日

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篇6

市政府:

20xx年9月19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禹州市民政综合执法队”,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核定人员编制10名,隶属我局。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殡葬事业各项法规依法落实。

“民政综合执法队”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累计查处、调处殡葬执法案件近700起,其中依法对亡故人员偷埋乱葬等强制起尸火化达465具,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殡葬改革,为我市连续多年殡改工作位列全许昌市前矛做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殡葬执法单位不允许在行政执法中收取任何费用,由于该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财政不负担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所以至今该单位全部工作费用由我局从其他民政事业费中调剂支出。随着我市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殡葬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殡葬案件逐年增多,没有一点办公经费的“综合执法队”与日益增加的执法工作量的矛盾日渐突出,甚至给正常的殡葬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急需我们尽快解决。

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我市民政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特请示市政府增加我局“民政综合执法队”办公经费20万元/年,并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当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