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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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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不断拓宽公务员知识视野,不断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20xx年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泰海人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继续以知识更新培训(每月一课)形式开展。为更好地开展全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现将20xx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方案制定如下:

2023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一、培训对象

全区机关部门股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知识更新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辅导:分专题集中辅导、分类集中辅导,主要内容: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经济、企业服务、拆迁政策、人文文化等十个专题,全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同时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培训计划有组织的自主开展集中辅导,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个人自学: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以自学为主,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学习内容以完成岗位工作所需要业务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公务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培训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四、培训地点

全区专题集中辅导地点设在鼓楼路小学五楼会场,分类集中辅导地点设在人事考试中心教室。

五、授课人员

邀请有关领导、教授进行授课。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参训率。各参培人员要按要求完成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内容,达到规定学时。年底将个人考核结果反馈给所在单位,作为参培人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

2023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省政府转发《20xx—20xx年湖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精神,依法开展在职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落实20xx年度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任务,现将今年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市直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宜昌实际,今年主要开设:公务员职业道德、人文修养、宜昌跨越式发展和宜昌旅游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三、 培训组织形式及时间和地点

培训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网上培训。1、脱产培训于20xx年4~7月在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环城北路40号414)教室进行,共举办4期(见附表3),每期培训时间为4天,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或测试;2、网上培训于20xx年4~8月在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网上学习平台进行,学完2门(《公务员职业道德》必修;任选1门)规定课程并通过网上测试合格者为完成当年学习任务。

四、 培训费用

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免收培训费,收取教材资料费每人50元(由学员部门承担学员教材资料费)。

五、 有关要求

1、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保证参训人员的学习时间和教材资料费的落实。

2、培训形式、时间及学习内容由单位和学员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的培训学时(32学时),将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培训时间做好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好报名工作,于3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20xx年市直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2)和教材资料费一并报送到市干部培训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办公大楼33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其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或加入公务员培训联系群QQ群148962282上传。

2023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规定,我市拟对20xx年新录用的120名乡镇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制定如下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20xx年新录用的12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了解机关工作的性质、特点,初步掌握即将从事工作所需的通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其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奠定扎实基础。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目标,培训内容突出适应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拓展训练、党性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市情教育、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礼仪、心理调适能力、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理等,培训结束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

同时组织学员到集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四、师资安排

公共课程邀请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和科长,市委党校、市直有关局委领导,市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专家,乡镇基层有关领导共计人前来授课。拓展训练聘请专业拓展训练公司组织。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教程》、《公务员公文写作》等教材。

五、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6月7日—6月18日,共计12天(含两天拓展训练)。

(二)培训地点

公共课程在市人社局西院5楼西教室,拓展训练在市技师学院。

(三)培训方式

全脱产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网络培训由学员自行登录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学习。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20xx年6月6日下午4:00,全体培训学员到市人社局人才市场大厅集合,发放拓展训练服装,签订培训期间的纪律承诺。

六、培训管理

本次培训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委托市人社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的要求实施培训和教学管理。

(一)成立班委会。每班确定一名班长,负责组织班级学习活动、党团活动、主题研讨,开展实践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同时,以县区为单位,成立10个小组,12人为一组,进行团队学习。

(二)设置专职班主任。为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配备专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作为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程跟班提供培训服务,监控培训质量,做好学员思想工作和培训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培训期间对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课一天及以上学员,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到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培训期间严禁饮酒、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取消本期培训资格;培训时保持良好学习环境,不得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劝阻未改正者,取消本期培训资格。凡取消培训资格者,培训成绩确定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或延长试用期,不予任职定级。

(四)统一考试。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组织进行结业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并按考试、考勤情况确定培训成绩等次。培训成绩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占培训人数的20%。培训成绩作为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不予任职定级。

五、培训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初任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从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食宿自理,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六、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