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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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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年休管理制度(通用5篇)

第一条为规范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能够正常有序的享受带薪休假待遇,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年休假适用范围及时间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入职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实习生从转试用起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含兼职人员),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1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三条年休假时间:

一、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9年的,年休假为5天;

二、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19年的,年休假为10天;

三、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三章年休假规定

第四条员工新入职本公司且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周期按员工入职时间的`周期进行核算。

例如:员工甲20xx年5月1日入职本公司,该员工至20xx年4月30日工作满1年;

第一次年休假期: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休假天数为5天;第二次年休假期: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休假天数为5天;

第五条特殊情况如员工家庭或个人出现突发情况(奔丧、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或遇春节假期,可提前休年休假外,其它情况不可提前休年假,休假天数将根据员工实际应休的当年度年休假的季度差进行折算,离实际年休假越长,年休假天数越少,反之,离实际年休假越短,休假天数越多,标准如下:

例如:员工乙20xx年10月1日入职本公司,20xx年1月19日因春节申请提前休年假,该员工乙可提前休年假的天数为2天。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年休假不可累计,须当年度休完,每次休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员工因自身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者,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个人申请年休假但因公司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公司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公司。

年休管理制度 篇2

根据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年休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全体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企业不断发展壮

大,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休假管理,特制订本年休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年休假定义:是根据职工工作年限长短,结合其工作状况,给予职工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间。

2、XX公司在职职工,已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符合上述年休假定义要求,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休假时间及计算方法

1、工作年限计算标准:通常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进入XX公司工作时开始计算。

2、对通过正式调动手续进入XX公司工作的员工,可将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对在进入XX公司前已参加工作的员工,本人如能提供充分证明,可将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休假具体实施办法

1、职工申请年度休假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提出,并填写《请假申请表》,部门经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时间,报人力资源科审核,并上报申请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申请表》送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必须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年休假获准后,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要安排好工作或交接。

2、申请年休假的休息天数必须整数,不能以半天,一天半或者一天几小时等方式来申请;年休假平时可以使用,仅申请休息一天的年休假直接向上部门经理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要求进行审批,审批后每月汇总本部门数据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3、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需要申请事假、病假是,应首先使用年休假天数抵消请病假、事假的天数,冲抵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如当年的年休假已用完,或不足以抵扣,则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理。

4、XX公司每年可根据业务的繁忙情况,结合各种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明确可以年休假的时段,具体实施可采用自主申报或公司协商安排的方式,相对集中的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在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时段内,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年休假天数情况,按照请假操作流程,向部门提出休假申请。

5、各部门应结合自身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申请进行审核,不允许出现因为员工年休假而影响正常的部门业务开展,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请假申请表》提交人事部审核。负责销售业务的员工因工作时间特殊,销售部门可视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员工在无工作任务或工作任务较轻时享受年休假。

6、中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部门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7、高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董事长批准,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8、违反以上批假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假期间视其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未休假等处理办法

1、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公历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导致不能休假的,经主管副总特批后的最多可延长两个月,经延期后仍未能休假或仍有剩余假期的,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对已安排年休假,因个人原因不能休假,经职工本人说明原因,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以不休年休假,由于本人原因不能休假的,下一年均不再补休,也不给予额外补偿。

3、职工已享受年休假,但出现本办法“三、五”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六、制度实施及管理

1、本年休假管理办法由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年休管理制度 篇4

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更好的落实员工“年休假”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一、休假的范围和标准

1、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6、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7、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休假待遇

1、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兑现奖、感工奖、年薪、车补伙补、夜班补助等。)。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实施细则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及希望休息时间,部门主管协同综合办公室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报主管领导审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批准备案,并告知员工本人。

2、员工当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没有特殊情况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3、年休假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如有紧急工作,可终止员工休假,员工拒不上岗工作,按旷工处理。

4、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天数的,按少休假的天数给予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年休假补助=个人工资总计(休假前6个月工资收入加权平均数)÷30×(应休假天数-已休假天数)×300%

6、安排了员工休假的,但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不也给予补助。

7、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8、年休假补助公司在下年度01月统一发放

年休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本规定与今后国家、省、市制订的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省、市制订的实施细则规定调整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后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