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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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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通用16篇)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4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5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6

喜鹊和乌鸦虽同属于鸦科,但在人类眼中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人们把喜鹊视为吉祥鸟,而把乌鸦比作不祥的征兆,一身乌黑,黑的死气沉沉,看见了它就忍不住要皱眉头,而读了这本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对乌鸦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被奶奶告诫:遇到乌鸦你就会遇到倒霉事,要马上往自己脚后跟吐口水,如果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这个毛骨肃然的警告,使作者幼小的心灵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竟和乌鸦做了邻居。它们嘶哑的叫声和那身黑衣服使作者感到恐惧和万分厌恶。乌鸦们还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一些圆形的在太阳下亮晶晶的东西。有一次,爱偷东西的乌鸦叼走了作者的一串纽扣,这个举动更加激起了作者的愤怒,他用剪刀扎伤了乌鸦的首领,从此结下了仇。乌鸦们每天用粪便当做“炸弹”轮番轰炸,弄的作者很是狼狈,而无反攻之力,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头上倒扣一直脸盆,像古代的武士带起了头盔才敢出门。

一天,美丽的红嘴蓝鹊趁乌鸦们不在,想占其巢,残忍的开始猎杀小乌鸦。他出于同情和怜悯,救下了它们的孩子。后来乌鸦可能是为了报恩,在作者受到红嘴蓝鹊的围攻时,救了他;更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乌鸦的首领冒着生命危险让作者提前走出了家门,才幸免于雷电击倒大树砸毁他的房子而活了下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群乌鸦邻居也许通人性,他们从敌人到朋友,直到最后知恩图报,令我感动。人们都说,乌鸦是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却认为乌鸦是通人性的动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了我们,父母的爱,无处不在,从我们呱呱落地那一刻起,父母就对我们百般关怀,每一件温暖的衣服,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来源于家人的爱。哪一样父母不是操碎了心?所以我们要感恩父母。

我们还要感恩老师,是他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授予我们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他们兢兢业业,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那种无私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考取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吗?我们还要感谢同学,和朋友,以及帮助过我们的人。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看心灵美,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生命在于感恩,一颗怀着感恩的心才是最美好的,会感恩的心是美丽的,会感恩的人更是美丽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7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8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0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做:《祖父的园子》。学完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什么都有。这花园原来是果园。每天,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由于“我”铲地,把狗尾草留到了地里,而祖父教“我”分辨了谷子和狗尾草。而“我”心不在焉的听完后,就去玩别的了。在“我”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我在这自由的地方,度过了“我”的童年。

童年,的确是无忧无虑的、天真可爱的。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度过了童年,而这也是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快乐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觉得很快乐,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美好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很自由自在,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在作者眼里,童年是在她的记忆中最美好、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是快乐的、自由的,而祖父对她也有着深深的爱,那种包容的爱。

是呀!在童年中我们一定有很多的有趣好玩的事情,把“不值”当成“不直”;把“洗面奶”当成“牛奶”;把“验铁”的“铁”当成“吸铁石”能够吸上的“铁”……这些虽然很幼稚、很天真,但是这些事情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吗?所以,现在的小朋友们请珍惜你们的`童年吧!

童年,如同海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闪烁着,美丽着。《祖父的园子》,我也不会忘怀。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2

“邈兮斯人,勇毅绝伦。不畏强暴,不恤丧身。谁畏痴愚,震立功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惑幻,临殁见真。”这是堂吉诃德的好友参孙骑士给堂吉诃德的墓志铭,也是体现了作者对堂吉诃德一生的总结。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一个骑士也许也可以有千万个化身。在堂吉诃德自己的眼里,世界有"该去扫除的暴行,申雪的冤屈,补救的措施,改革的弊端,以及履行的义务",自己身为一名骑士,"觉得迟迟不行对不起世人"。简而言之,骑士应该是勇敢的象征,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在堂吉诃德的仆人桑丘潘沙眼中,骑士就是“一会儿挨揍,一会儿做皇帝;今天是天下最穷困的人,明天手里可以有两三个王冠可以赏给他的侍从。”对骑士截然不同的想法并没有阻止他们走在一起。

因为桑丘对有利可图的笃信和堂吉诃德对骑士精神的坚信不谋而合,这两个都有些疯癫的人理所应当的结伴同行,开始他们的结伴之旅。都是所谓的精神追求者,所以即使是连底部的物质需求也没满足的人,也可以把自己的世界想象成骑士的世界。正如每一个硬币都有两面,堂吉诃德的形象就像一块硬币,你可以看到他搞笑的一面,也可以看到他哲思的那一面。

“我也不知道现今我们这个充满灾难的时代里,骑士的道理是否还行得通。”堂吉诃德的死去,于是世界重新变回无聊。一个能够建立起那么大一个骑士道幻境的人,惦记着杜尔西内娅中的魔法,明明死前的一章,他还惦记着那个绝代佳人,还在盘算着可能会成为一个游荡牧人,骨子里漂泊与冒险的精神还没有完全死去,但这个幻境已经被他毫无预兆的亲手戳破。

在临死的前一刻成为一板一眼遵循着作息时间规律的人,心甘情愿地带着日积月累长出了青苔的镣铐,五彩斑斓的美梦已经失掉了它的颜色,纯粹而富有生命力的灵魂被炙烤着枯萎。结尾处突然的骨折,使人不免为之感叹,始觉文章的奥妙所在。

史诗都变成了废话,生活的波澜终于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与琐碎中结束了。我的耳边想起我们浮想的游侠骑士堂吉诃德的话,以此作为祭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3

我们的祖国一路走来历经了不少千辛万苦,作为中华民族的儿女,我们都深爱着自己的祖国。这天,我看了《彩色的翅膀》这篇文章,懂得了爱国,不分大事小事。

“小高”在这篇文章中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但这普通的战士做了一件不平凡的小事。在宝石岛,小高探亲回来,拿来一个装着昆虫的纸箱。在“尝瓜会”上“我”才得知,宝石岛从前结不出瓜的原因,原来是没有昆虫授粉。这次,小高带昆虫到海岛,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

小高是一名战士,他的职责是建设海岛。他那爱国的精神使我赞叹不已。在文中我得知,小高在去海岛的路上始终抱着纸箱子。可以看出这纸箱子对他很重要,大于他的生活,大于他的一切。这难道不足以表达他建设海岛的决心吗?当大家笑眯眯的品尝着他们用汗水和心血播种出的果实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海岛的希望。当他们看见海岛的希望之后,都笑得如蜜一样甜,这难道还看不出他们热爱祖国的情感吗?记得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第二天我醒来时,天已经放亮了。我忽然发现窗玻璃上停着一只蝴蝶,正对着朝阳扇动着它那对彩色的翅膀。”蝴蝶已经熟悉了海岛的环境,一定要在这里安家了。强调了昆虫们在改造海岛的环境,丰富战士的生活。从中,难道我们还体会不到战士们决心建设祖国,热爱祖国的精神吗?

海岛上的战士做了这样一件平凡又伟大的事,我们在生活中即使做了很小的事,也能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我们节约一滴水就能看出我们对祖国的爱。我们认认真真写好每一个汉字,也能看出我们对祖国的爱。我们珍惜一粒粮食,捡起一片垃圾……有很多这样的小事,事虽小,情意大。每次,同学们洗完手总是有些人不拧紧水龙头。那一滴滴水滴向水池后就不见了踪影,浪费的是国家的资源。大家珍惜水资源,就能表现出你对祖国的热爱。

不管祖国还要经历多少磨难,我们都要陪伴在她的身边。不管未来的路多么艰难,我们都会为祖国的加油喝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4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5

读了李吉娜老师上传的《暴雨筛》我突然想起了上次我发的那篇博客里的一句话:我和侯老师说:“这学期的骨干班活动有点像南争北战。”侯老师意味深长地说:“谁能在这南争北战中坚持下来,也许谁就是最后的成功者。”是啊,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原来骨干班活动也像筛子一样在筛人啊!

我一直在尽力坚持着去参加骨干班的活动,只是有时学校里确实有重要任务的时候实在走不开了就没法去了,但每次心中都有一种点点遗憾又没办法的感觉。

这次骨干班活动又听侯老师说我们骨干班快结束了,又有一丝不舍的感觉。觉得自己在这个班里的锻炼还没开始怎么就要结束了?难道我们这届骨干班的学员没有锐意班吗?本来平常就已经埋在学校繁忙的工作当中了,学习的机会很少,而且在自己身边像侯老师这样总在自己耳边循循善诱劝学的师长又不多。希望以后还有学习的机会。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6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