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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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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

________先生/女士: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精选16篇)

鉴于您在担任本公司业务部经理期间,违反公司财务规定,私自截留收入款元,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根据本公司的《劳动管理办法》第____条的规定,决定予以除名。

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业务交接手续。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2

XX部员工:鉴于您在本酒店员工宿舍住宿期间,未经他人同意,私拿房东手机,您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触犯国家治安和形事条例并严重损害了酒店的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酒店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员工酒店内通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请您于XX年X月XX日之前到酒店人资部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本酒店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通知。

XX年X月XX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3

赵辉,女,____区人。汉族,学历:大专,政治面貌:团员,________出生,籍贯: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区,家庭住址:____区________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邮箱:________。

于20____年9月到我公司——云南德科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就任淘宝店长一职,随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公司财务支款,理由是:工作需要(如:天猫商品类目费、阿里巴巴保证金、阿里巴巴顶级域名费等)。后经公司财务查实:所缴款项皆为假,私吞公款上万元。

除此之外,还利用职务之便私吞快递公司给予公司的赔偿款。此人之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诈骗犯罪,公司行政已到相关派出所报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对此人做出开除处理,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望其他员工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_______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4

蒋克伟,男,汉族,1961年8月9日出生,奉化市江口街道新塔村人,高中文化,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3月至今担任新塔村党支部书记,9月至今任新塔村经济合作社主任。

江口街道新塔村经济合作社于20xx年11月擅自在本村路边集体土地上动工建造厂房,至20xx年1月,占用土地面积3115平方米,建成标准厂房1幢,建筑面积为1162平方米,所占土地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占用的3115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耕地开垦费二倍的罚款,共计218050元。蒋克伟作为上述行为发生时的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主任,负有主要责任。

蒋克伟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主任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村集体非法占地建造厂房,应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克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11月13日起生效,若对本处分决定不服,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诉。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11月13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5

,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瑞安锦湖街道瓦窑村人,20xx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担任局高楼水利站水政监察中队长,20xx年3月起担任马屿水利站水政监察中队长。

在担任高楼水利站水政监察中队长期间,对飞云江高楼段的非法采砂行为没有按职责要求跟踪处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有效制止,致使非法采砂行为一直持续,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经瑞安市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定,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20xx年12月19日,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综上所述,黄小兵同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违纪。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经20xx年12月3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小兵同志行政撤职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12月30日起生效。若对本决定不服,可向本局监察室或瑞安市监察局提出申诉。

年月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6

各学院、各公寓、各部门:

郭丽娟,女,人文学院20xx级应用韩语专业自设班学生,学号:1433230008。

该生自开学至今未请假累计超64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擅自校外居(租)住。此外,该生曾因旷课被人文学院给予记过处分(文院字【20xx】03号)。

郭丽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其他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北京吉利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郭丽娟开除学籍处分。

北京吉利学院

二〇xx年十一月九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7

广东电网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详细地址:广东省xx市东路757号

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未向环保部门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即于20xx年10月擅自开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于20xx年11月擅自投入使用。

以上事实,有我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xx年2月3日《关于广东电网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调查报告》(环督〔20xx〕6号)及《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三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部于20xx年3月6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公司向我部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未提出听证申请。我部对你公司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

以上事实,有我部20xx年3月6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环法〔20xx〕10号)、20xx年3月12日《送达回执》和你公司20xx年3月18日《关于对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的函》、20xx年3月20日《关于环评违法行政处罚申辩的补充说明》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我部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停止使用;

(二)罚款十万元。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指定的代收机构。

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部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部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关于责令停止使用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鉴于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故将“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缓期至20xx年10月31日执行。在此期间,你公司应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并主动接受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如果该项目通过环评批复且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我部将解除“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依法允许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投入使用。如果超过20xx年10月31日你公司仍未通过环评批复,或者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或者环保设施验收不合格,我部将依法立即执行“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8

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本镇清湖一村人,现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镇清湖一村,初中文化, 20xx年10月入党。

经查明:黄志强家与毛森英家于20xx年3月24日因竹山纠纷发生冲突并互相打架,期间黄志强打伤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黄小军左眼眶附近,经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调查,黄志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xx年9月13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欧打他人为依据决定给予黄志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xx年4月19日,黄志强以父亲经常被毛森英挨打为由又雇佣他人打伤毛森英,经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调查,黄志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20xx年2月27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结伙伤害他人为依据决定给予黄志强行政拘留拾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黄志强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欧打他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志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清湖镇委员会

年8月10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9

20xx年11月22日课间操时间:八年级二班学生田金祥叫刘浩然,刘浩然叫八年级九班学生刘志伟帮忙打架,群殴八年级三班学生齐高扬。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1、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田金祥、刘浩然、刘志伟三人开除留校查 看处分。

3、由家长领回教育反思一周。

4、每人扣班级量化分2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团结同学、 尊敬师长、听从管理,做合格好学生。

邹城市第五中

20xx年11月23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0

各部门、车间:

关于20x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车间员工、赵方林、陈宗保、司志博与郭义刚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20xx年X月X日晚,员工郭义刚未经行政部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楼层刘梦龙、薛宗保等也在宿舍喝酒,约11:30分左右双方因言语产生纠纷,在外来人员的挑衅下,刘梦龙、薛宗保等人冲进郭义刚宿舍欧打外来人员,郭义刚维护外来人员进行帮架,后经人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造事责任人处理如下如下:

1.郭义刚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晚上私自带外人进厂喝酒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给予罚款1200元,立即开除出厂,外来私自进厂人员交由派出所处置;

2.刘梦龙、薛宗保在宿舍喝酒闹事带头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3.刘方林、司志博在宿舍喝酒后闹事协助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8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4.当班保安刘基铭未尽到岗位职责,遇事不能及时汇报处置,罚款200元,后勤主管杨立志对宿舍管理监管不力,罚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内不准卖酒、员工不准带酒进公司、宿舍内不允许任何人喝酒,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处罚。

6.即日起,凡私自带人进厂者,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厂的处罚,同时将非厂人员以扰乱公司管理送派出所处置!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行政部

年X月X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1

,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苏xx人,大专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任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党组书记,期间20xx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20xx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市经普办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由于普查指导检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导县政府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察,致使20xx年初东海县、赣榆县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通报。对此,市统计局局长、经普办主任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20xx年12月25日批准,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xx年7月24日,xx市统计局《关于申请解除行政警告处分的报告》反映,在处分期间,能够检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错误,认真组织查找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东海、赣榆两县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全面纠正,经济普查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大大加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鉴于能够吸取教训,确有悔改表现,符合解除条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20xx年10月19日批准,决定从20xx年6月24日起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xx市监察局

20xx年10月28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2

经查,高二(15)班罗、马、王、赵、陆,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马记大过处分,给予王、赵、陆三位学生警告的处分。

实验高中

20xx年x月x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3

__________学生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到___________处分。受处分期间,该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我,学习积极主动,符合撤销处分条件,经过本人申请,班主任鉴定,学校审核复议,同意撤销________学生的_____________处分。

学校政教处(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4

矿属各支部、各单位:

x,男,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1月参加工作,20xx年5月入党,20xx年8月任矿保卫部部长,大专文化。

x自担任保卫部部长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犯组织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在职工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经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存在保安人员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擅自挪用资金问题。20xx年以来,在保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不向矿领导说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员名单,冒领保安工资60000多元,擅自将其中的20xx0元挪作他用。

根据中纪委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经矿纪委20xx年9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撤销其保卫部部长职务。

申请人: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5

龙,男,苗族,x年4月出生,x人,大专文化。1xx4年12月参加工作,1xx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x年x月至今任州公安局后勤装备部主任(副处级)。

x2年x月21日21时许,龙在吉首市桐油坪“朋友烧烤店”吃饭饮酒后,欲驾驶无牌照(新配发未来得及上牌)制式警车离开时,被公安部纪委检查组及时制止。案发后,龙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认错态度较好。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公安部纪委(2xx6)6x号《关于对公安民警饮酒后欲驾车被及时制止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州监察局决定,给予龙行政记过处分。

本监察决定自x2年1x月31日起生效。若对本监察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自治州监察局

x2年1x月31日

公司开除处分的决定 篇16

,男,汉族,xx县xx乡人,x年x月x日出生,处分前系xx班学生。

x年x月x日因被给予xx处分。

鉴于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参照第x条之规定,经研究,学校同意撤销其处分。

学校政教处(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